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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的崛起

书名:风驰电车 作者:孔凡铎 本章字数:4019字 更新时间:2022-02-10 17:11

感慨完毕,开始正式进入工作状态。

应该说,欧姆新能源对他们挺不错,展示出来足够的诚意,求贤若渴不是挂在嘴上说,而是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的。

魏余聪现在的头衔是电驱动单元质量总监。

新能源车主要由三大部件构成,电池、电机、电驱动单元。

正如之前魏余聪所言,这三大件目前整体都处在技术突破阶段,且国产化率提得很高。

这使得造车门槛大幅度下降,有充足的货架商品可供选择,在这种前提下,备份供应商和价格谈起来也方便许多。

毕竟充分竞争的市场经济是最好的润滑措施。

尤其是电池。

曾经电池是日韩企业的强力垄断的高端战略资源。

听起来似乎很耸人听闻,毕竟在很多人眼里,电动车电池和手机电池其实也没啥太多的差别,是非常重要的零部件,可以说是战略,却也有些过。

这话是不错的,都是锂离子电池,无非是大小和容量区别。

但日韩系,尤其是日系企业之所以能把这看似普通的民用品变成战略性资源,主要得益于两点,先进技术、稳定质量。

这两条在对于2015年之前的国产厂商而言都可以被称之为鸿沟,也是日韩公司引以为傲的护城河。

先说质量方面,日系企业最大的优势就是能把一件事情做到极致,这里面有吹牛的成分,但实力摆在那里,至少在电池上,他们没开空头支票,交出的成绩单举世瞩目。

车用动力电池和手机用电池在原理上区别不大。

在质量要求上,动力电池则要高出至少一个数量级,而要实现这个数量级跨越的技术难度,远超常人认知。

为什么动力电池对质量要求如此变态?

原因很简单,手机电池的工作环境相对正常,不大可能出现连续高温几个小时的情况(当然,有人会说卖到非洲去的那些手机,那儿热是热了点,但只要适当减少电池容量就能大幅度提高安全性,在热带环境里,锂离子的活性能被完全激发出来,哪怕容量小,续航也不会跌太多。)。

其次,就算手机电池板爆炸,造成的后果通常不会太严重-锂电池会剧烈燃烧,但电池板就这么大,能造成多大危害?如果捏在手里,那就扔出去,如果揣裤兜里……那当场脱裤子也很快的……

最多是伤人,救援起来也方便-一桶凉水下去,消除所有隐患。

就算一时找不到凉水,那……既然裤子头脱了,撒泡尿也能灭火……

但……电动车用的动力电池不一样……

首先工况就恶劣,电池仓虽然有专用的冷却系统以降温,但万一冷却系统出问题呢?或者,三伏天车露天停车,地面温度轻轻松松到五六十,冬天零下二三十也是常事,如此会不会造成问题?再说大量的电池同时工作本身就会制造出巨大的热量。

一旦其中有一枚电池出现问题,那么可以肯定地说,大概三秒之内,整辆车就会化作一个巨大的火球,除非旁边恰好有严阵以待的进入一级戒备状态的消防战士,否则只能等车子烧成废铁。

要知道锂电池燃烧起来非常猛烈,要么用巨量的水一次性压灭火头,或者只能等其燃烧完毕。

手机烧起来,还能及时扔出去,而电动车燃烧起来……

所以动力电池对质量稳定性的要求是变态的高。

曾经这个要求对中国企业而言是无法达到的,甚至国产企业不服,认为日企的安全质量报告作假-直接该实验数据以让结果好看(说实话,考虑到日企之前的斑斑劣迹,这种推测倒也是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后来实打实的样品检测,让中国企业乃至全世界的同行心服口服,日系产品虽然价格比中国产的贵两倍都不止,但是不管做任何状态的抽检,都能做到100%的合格率。

如果说安全问题,可以通过完善质量体系,改善工艺流程来解决的话,实际上这两条做起来都不算太难,无非是花时间和钱。

那么技术领袖才是日韩企业获取超额暴利的杀手锏,硬生生地把民品做出军品的利润率来。

比如曾经的锂电池负极采用的是“中间相炭微球”(MCMB)技术,是沥青类化合物热处理时,发生热缩聚反应生成具有各向异性的中间相小球体,把中间相小球从沥青母体中分离出来的微米级球型碳材料。

这是日本大阪煤气公司和日立化成的看家绝活也是利润源泉。

对此魏余聪这位日本通深有体会,他在日本接受了从本科到博士的完整的高等工科教育体系,对日本制造业尤其是高端精细制造业非常理解。

和大部分中国人想象的不一样,日本的工业体系门类并不齐全,但在许多项目上能挤掉工业底蕴更深厚的美国和老欧洲,做到近乎独占市场,当然有真东西。

除去那些国人耳熟能详的巨头企业外,还有一堆看上去不怎么起眼但在某些细分领域占有绝对优势的邪门企业-比如大阪煤气,顾名思义这家的主营业务就是向关西地区提供管道煤气/天然气,然后涉足能源上下游,这都是可以理解。

但是怎么就涉及到了锂电池的负极材料了呢?

这要从中间相碳微球的生产原料说起,包括煤沥青、煤焦油、合成树脂、合成沥青、石油渣油沥青等以及炭黑、二茂铁等添加剂,几乎都是廉价的工业产品。

这些东西倒是和燃气、能源挂钩。

在泡沫经济年代,日本企业一面疯狂在国际上买买买,对于国内/企业内的正经科研投入也毫不吝啬。

虽然90年代泡沫经济破灭,整整20年经济增长低迷,但当初的高额投入这会儿就见了回报。

中间相碳微球的起板售价在60万rmb/吨,考虑到其原材料以及固定资产投入,这价格基本等于抢劫,哪怕算上当初的巨量的科研投入,依然如此。

可是生产锂电池负极必须用到这项技术或者相关产品。

一开始国内锂电池行业对此也就捏着鼻子忍了,毕竟总体产量不大,贵点就贵点吧。

可随着动力电池业务上线,中国企业实在无法忍受这种高昂的成本,开始满世界地寻找替代方案。

可真不好找。

这玩意不是说技术含量有多么高不可攀,也不是工艺难度有多么变态。

实际上这是个极其冷门的项目,在被发现可以用于锂电池负极之前,中间相炭微球的市场行情并不热门,这也就导致了许多有实力的企业和科研机构懒得在上面下工夫-这才便宜了大阪煤气。

现在这玩意算是咸鱼翻身,自然有一堆人要跟着去搞,但毕竟大阪燃气有足够的先发优势,通过专利封锁后来人的前进路线,并且在通过连续不断的工艺革新降低生产成本,这样没竞争对手的时候可以享受超额暴利,而当搅局者出现时,可以飞快地运用价格战直接封死对方的挑战。

不管是财大气粗的美国还是科研底子深厚的老欧洲,都在栽在日本这手上。

对此,日本人毫不谦虚,并且打算对中国故技重演,在他们看来,大陆比欧美差太多了,根本没有和日本叫板的实力。

最过分的时候,中国电池厂明明加大了采购量,大阪煤气不打折扣,反而涨价。

摆明就是吃定你。

可中国不是欧美……

强力而睿智的政府在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有巨大影响,尤其在科研领域,虽然国内暂时落后,但眼光和布局方面,大陆高人可太多了。

当大陆企业在全球都没找到合适的替代供应商时,忽然有人觉得是不是可以把眼光投向国内呢……

这一投,还真就有门。

在东北有个名气不大的鞍山热能研究院,参与了一项国家863计划,“中间相炭微球”是其中的产物之一。

企业一开始还不敢相信,怕被忽悠了,结果轮番检测试验后,发现鞍山热能院的产品一点都不差。

中国企业家也爽快,用一个小目标的钱,把热能院的团队和研究成果收入囊中,随后投入更多的资金建设生产基地,边生产边改进,最终造出了和大阪煤气相同品质的产品。

日本人发现情况不妙后,立刻按照预案发动价格战,试图直接击溃这个后来者。

让他们大跌眼镜的是,原本屡试不爽的套路这回失灵了。

当日方尝试性地把价格降到50万/吨的时候。

中方直接 show hand,产品报价30万/吨,并且产能管够,加上国内政府这些年用重金砸出的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体系-送货上门可是太方便了。

日本企业就是走空运也没法比啊。

更可怕的是中国货哪怕比日本货便宜一半,还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利润。

企业本身都已经做好了继续降价以应对日方发动价格战的可能,并且公开放话“来吧!拼到底。我们破釜沉舟!”

毕竟对手在这个项目中已经赚到了天量利润,早就把生产线的折旧都提完了,成本占优。

中方则处于产能爬坡阶段,还需要投入资金完善生产设备,看起来战局不妙。

结果出乎意料的是,大阪煤气经过市场调查后,果断……关闭了生产线……

因为,日本人从各种渠道得知,中国企业背后站着庞大的产业资本与政府意志,对于这种能打破垄断的好生意,企业会获得来自民间与中央的各种扶持。

中国制造从来不是一家一户的事情,这是国家战略的突破口。

在新能源领域,这样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发生。

这种大背景下,原本大而不强的中国制造,开始向全世界露出了獠牙。

这里面有国人焚膏继晷,背水一战的决心,更有中央政府高瞻远瞩的功劳。

依然是锂电池行业为例,实际上仅仅在十年前,那时候电动车尚不完善,锂电池的主要用户是各种消费类电子产品。

那时候国产锂电池已经占据了不小的市场份额,但排前三的依然是日韩企业,并且中国份额加起来都不如老三一家。

彼时动力电池市场初露端倪,日韩企业也不傻,早就看到了其中的巨大利润,纷纷投资扩充产能,试图在动力电池行业重演消费电池的剧情。

这时中央政府果断出手。

2015年,足以载入中国新能源车发展史册的“白名单”正式推出。

规定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新能源车的动力电池必须国产!

当头一棒,敲得日韩企业晕头转向。

他们当然不服,联手指责中方违反自由贸易准则。

这手么,在当初刚改开或者刚加入WTO时,或许是见效的。

可到了21世纪第二个十年,还玩这套,未免有些落伍。

自从加入WTO后,国内不但承接了大量的欧美产能转移,在用中国制造大赚欧元美金的同时,培养了海量的人员储备。

不但有工程师红利,还有讼棍……哦,不对律师红利,2015年的中国虽然还不甚强大,但至少是不惧怕任何挑战,哪怕是在对手熟悉的战场上也是如此。

不就是打官司么?

奉陪到底。

反过来日韩企业一看中方态度那么坚决,也立刻变了态度,嘴里依旧骂骂咧咧但打官司的事情是再也不提了。

再说中方这个“白名单”也不是无限期,15年颁布时就说明,有效期三年,18年正式结束,并且之后不会延期或者重新颁布类似条文。

算是给了日韩竞争对手一个交代。

后者觉得,虽然中国锂电池产业有法律保护,但日韩在这个项目上的先发优势太明显,于是继续砸钱建设生产线,期待三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甚至有些高层做着不切实际的美梦“这三年让出去的利润,在第四年就要开始赚回来!”

想法当然很好。

但实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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